phd-ch

本課程由計算社會科學實驗室創辦及統籌。有關詳情,請參閱計算社會科學實驗室網站

 

入學資格

傳播學哲學博士課程計算社會科學專業必須於本課程開始前遞交申請。有關詳情,請參閱計算社會科學實驗室網站


課程

1) 課程要求

2) 資格考試

    1. 資格考試
      研究生通過資格考試後,即獲得博士候選人資格。資格考試分為二部份:第一部份為理論及定量方法;第二部份為論文開題報告。
    2. 學院會在每一年訂立資格考試的時間表,除非有特別理由,否則資格考試時間不可更改。
    3. 研究生必須於 36 個月內通過資格考試,否則將被退學。研究院院務會只會在特殊情況下,且經相關學部通過後,批準學生的延期申請。

3) 研讀計劃

研究生須於入學後六個月內,經論文導師指導完成研讀計劃,並提交予學部通過。在入學第一個學期,學部主任會協助同學選定論文導師。

4) 論文

    1. 除非特殊情況,否則研究生在通過論文大綱的口試後,不得再更改論文主題。研究生須於第四學年的第一學期提交論文大綱。
    2. 除非特殊情況,否則學部不鼓勵學生在第二學年或之後更換論文導師。
    3. 研究生必須如期提交論文及通過口試,方可畢業。
    4. COMM 8200 為輔導研究生撰寫論文的課程。

5) 其他要求

    1. 學生必須滿足研究院的學期評估要求。詳情可參閱「研究生總學則」(General Regulations Governing Postgraduate Studies)第13條「成績低劣及退學」(Unsatisfactory Performance and Discontinuation of Studies),此學則已上載於研究院網頁:https://www.gs.cuhk.edu.hk/
    2. 除非獲研究院院務會批準之特殊情況,研究生的累計平均積點須達到2.0或以上方可畢業。
    3. 完成“Observing Intellectual Property and Copyright Law during Research”中的“Improving Postgraduate Learning (IPL) ”單元。此單元及相關資訊:http://www.cuhk.edu.hk/clear/prodev/ipl.html
    4. 在2022-23年度或之後入學的研究生,均需要在第一年完成及通過“Research Data Management Training”中的“Improving Postgraduate Learning (IPL)”單元。此單元及相關資訊:https://www.cuhk.edu.hk/clear/download/IPL-Researchskills.pdf
    5. 完成“Research Ethics Training (RET)”中的“Publication Ethics”單元,並獲取相關証書,詳情可瀏覽網址:https://www.research-ethics.cuhk.edu.hk/web/
    6. 畢業前,學生必須於最少一個審稿制度而需要呈交全文的國際會議 (例如 Annual Conference of the International Communication Association, Annual Conference of the Association for Education in Journalism and Mass Communication, National Communication Association Annual Convention 或其他同等水平的會議)中報告論文,以及出版(或已接納刊登)一份以中文或英文撰寫的獨著或合著論文。

6) 論文不獲通過

若同學的論文不獲通過,他/她必須在接獲通知的12個月內(而且必須是大學指定的最長修業期內),修改並重新提交論文予論文委員會評核,獲得通過後,方可畢業。每位同學只能重交論文一次。

7) 附加要求

計算社會科學專業的博士生必須滿足以下額外要求。否則,學生將被列為試讀生。

  1. 在第三學年的第一學期或之前,以第一作者身份或單獨完成一份具發表水平的研究論文,並獲得論文導師及學部主任認可。
  2. 在第三學年結束前完成計算社會科學專業考試。該考試與資格考試相似,其重點旨在補充資格考試的內容,題目必須獲得論文導師的批準。考試程序、形式和評估方法與資格考試相似。

8) 備註

如獲學部主任批準,哲學博士生可選讀學部以內/以外的其他科目,以取代選修科目。


學費、助學金獎學金資助

有關詳情,請參閱計算社會科學實驗室網站


 

學術著作誠信

  教師和同學指引 香港中文大學對學生作業有嚴格的學術誠信要求,違反學術誠信的個案,一律以零容忍政策處理。「違反學術誠信」是一個統稱,包括以下類別:  
 
(i) 抄襲
(ii) 未有聲明重覆使用作業
(iii) 聘用或使用第三者服務以助其完成提交的作業,或作為第三者提供服務
(iv) 未經科目老師事先同意下分發/分享/複製教學材料以在該科目獲得不公平的學術優勢
(v) 違反大學考試試場規則(附件一)第十五或第十六條或違反大學網上考試規則(附件二) 第九或第十條
(vi) 測驗及考試作弊(包括違反大學考試試場規則第十七或第十八條或違反大學網上考試規則第十一、第十二、第十三、第十四或第十六條)
(vii) 在測驗及考試中冒充他人的作弊行為(包括違反大學考試試場規則第十九條或違反大學網上考試規則第十五條)
(viii) 所有其他違反學術誠信行為

違反有關規定的學生予以懲處,嚴重者包括開除學籍。

同學不能掉以輕心,應熟習此網頁( http://www.cuhk.edu.hk/policy/academichonesty/) 的內容,以免犯錯。